卖月球土地

據英國《每日郵報》週二報道,美國加州商人丹尼斯‧霍普發現聯合國1967年制定的《外層空間條約》有漏洞並向當地法院、美國、前蘇聯和聯合國遞交了一份所有權聲明,但該聲明並未被駁回。

1980年丹尼斯到美國舊金山土地管理局進行了一次登記證明,宣稱自己擁有了月球。他在美國的公司取名“月球大使館”,主要業務就是向全世界公開銷售月球土地。

如今他創建的“月球大使館”擁有600萬名客戶,他把月球以20美元(約合64.2令吉元)或25元( 約合80.25令吉)一英畝(約4047平方公尺)出售(包括產權),並已獲利1100萬美元(約合3531萬令吉),每個業主得到一個黃金浮雕證書和永久的投票權。

客戶中包括喬治‧盧卡斯,喬治‧ W‧布什,還有眾多的好萊塢明星,比如湯姆‧克魯斯,湯姆‧漢克斯、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等,甚至包括美國前總統羅納德‧裏根和吉米‧卡特。

客戶600萬獲利3530萬

霍普曾是一位二手車推銷員。一天,他突發奇想,覺得月亮上面有很多的土地閒置浪費,覺得自己對此進行買賣。

他回憶起12年前在俄勒岡大學上學時,教授們跟其討論起聯合國1967年制定的《外層空間條約》。在這份外條約中,所有聯合國成員都簽署並同意外太空天體的主權不為任何一個國家所有,但該條約卻沒規定私人不可以擁有外太空星體(也包括金星和火星)。所以他遞交了所有權聲明。

霍普現已規劃在月球上建設一個巨大的金字塔,可容納成千上萬的遊客。目前月球土地擁有者中,年紀最小才只有一天大,年紀最大的有9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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